Schneider施耐德电气品牌简介
更新时间:2022-11-30 21:49:22
更新时间:2022-11-30 21:49:22
始于1936年,位于法国的全球化电气企业,全球能效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的专家,为全球多个国家提供能源及基础设施、工业、数据中心及网络、楼宇和住宅市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
施耐德电气有限公司(Schneider Electric SA)是总部位于法国的全球化电气企业,是全球能效管理和自动化领域的专家。集团2016财年销售额为250亿欧元,在全球10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16万名员工。1836年由施耐德兄弟建立。它的总部位于法国吕埃。
施耐德电气致力于推动数字化转型,服务于家居、楼宇、数据中心、基础设施和工业市场。通过集成世界先进的工艺和能源管理技术,从终端到云的互联互通产品、控制、软件和服务,贯穿业务全生命周期,实现整合的企业级管理。
施耐德电气是一家拥有本土化优势的全球企业,致力于推动开放的技术及合作伙伴生态圈,积极践行有意义、包容和赋能的共同价值观。
19世纪,施耐德电气从事钢铁工业、重型机械工业、轮船建造业;20世纪,从事电力与自动化管理业。在成立的170多年里,施耐德电气遇到过无数次挑战,也做过数次重大战略选择,集团已经成长为行业领头者。随着在中国业务的成功开展,施耐德电气更加重视在中国的发展,并愿意以进一步的商贸合作为中国的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。
施耐德电气公司为100多个国家的能源及基础设施、工业、数据中心及网络、楼宇和住宅市场提供整体解决方案, 其中在能源与基础设施、工业过程控制、楼宇自动化和数据中心与网络等市场处于业内先进水平,在住宅应用领域也拥有强大的市场能力。2012财年,施耐德在全球的总营收达到240亿欧元,在100多个国家拥有超过140000名员工。
企业名称:施耐德电气(中国)有限公司
企业地址: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望京东路六号A座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110105625910426D
企业类型:有限责任公司(外国法人独资)
经营范围:(一)在电子、机械行业等工业领域进行投资或再投资。待具体投资项目确定后,应按有关规定另行报批。(二)受所投资企业董事会书面委托(一致通过),为其提供各项服务,包括:1、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(1)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,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、元器件、零部件和(2)在国内外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,并提供售后服务;2、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,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;3、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,市场开发及咨询;4、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;5、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;6、通过雇佣具有专业运输资质的企业,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、仓储等综合服务。(三)投资公司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。(四)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,向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及服务。(五)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,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,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。(六)在境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、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。(七)依照中华人民共得国有关规定,以代理、经销或设立出口采购机构(包括内部机构)的方式出口境内商品,并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口退税。(八)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规定,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,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,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。(九)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、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、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、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。(十)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,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,投资性公司可进口相关产品在国内试销。(十一)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,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。(十二)为其母公司和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;(十三)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。(十四)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、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。(十五)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。(十六)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、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、员工培训、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。(十七)从事其母公司及关联公司的下列产品及同类产品的进口、国内采购、批发、零售(不设店铺):1、电机、电气产品;2、电力输配产品;3、控制和自动化产品;4、五金交电(不含电动自行车);5、电子产品;6、社会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;7、通讯设备。(十八)从事技术进出口业务。(十九)通过佣金代理(拍卖除外)、批发的方式在境内销售其进口及在国内采购的商品(特殊商品除外)。(二十)提供与其销售/分销商品有关的配套服务,包括存货管理;整批货物的集中、分类、分级;整批货物的拆包、分包;购进商品的简单组装、分装、包装、挑选、整理;提供与其销售/分销商品有关的安装、调试、维修等售后服务。(二十一) 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/加工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。(二十二)出租商业用房;租赁机械设备、模具。(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,开展经营活动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;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声明:本站不做任何形式的品牌排行,收录“Schneider施耐德电气的品牌简介”仅为文案人写文案时所需参考。“施耐德电气(中国)有限公司”的企业信息可能因企业资料变更未及时更新造成与实际登记有差别,请以相关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。查询该企业最新详情+