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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软件·手机软件】微博回应永久禁言刘鑫大小号

更新时间:2023-01-04 21:09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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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微博回应永久禁言刘鑫大小号,刘鑫通过私信、点赞等形式攻击被害人家属,目前刘鑫已经被微博永久禁言了4个账号,据最新消息,江歌母亲江秋莲发文称,刘鑫又再次注册了新账户。

《微博》回应永久禁言刘鑫大小号

  微博管理员 消息,近日,关于用户 @L-N-X-wisteria “对近 70 万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”一事备受关注,微博接到大量用户投诉。站方对此高度重视,已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和核实,现将情况说明如下:

  1. 经核查,此前用户 @刘鑫 6_6 因存在通过私信、点赞等形式消费并攻击被害人家属的行为,站方已依据《微博投诉操作细则》等相关规定,于 2019 年 12 月对账号 @刘鑫 6_6 予以关闭。因用户 @L-N-X-wisteria 为 @刘鑫 6_6 转世账号,站方即日起对 @L-N-X-wisteria 予以永久禁言的处置,同时也欢迎广大用户对相关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。

  2. 就网传“发起网络募捐”一事,站方在发现对用户 @L-N-X-wisteria 的相关打赏行为后,已第一时间主动关闭用户 @L-N-X-wisteria 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。此外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》第二十一条“本法所称慈善募捐,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宗旨募集财产的活动”及第二十六条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,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,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”的描述,募捐的主体应为慈善组织,在微博平台的打赏行为不属于募捐的范畴。

  站方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,并严格依照《微博社区公约》等相关规定,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置。如发现相关违规内容,用户可通过前台举报投诉入口和 @微博管理员 的方式进行举报,站方将及时予以处置。

  此前报道

  1 月 4 日,刘鑫(现用名刘暖曦)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,“因违反社区公约,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。”

  另据报道,大号被禁言后,刘鑫又火速注册了新账号,不过再次被禁言。

  【早前报道】

  刘鑫对近 70 万赔偿款发起募捐

  2022 年 12 月 30 日,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案二审宣判。围绕法院判决的近 70 万赔偿,1 月 3 日,江秋莲发文不满刘鑫对赔偿款发起募捐,引发众多网友关注。

  刘鑫在 2 日晚和 3 日通过微博回应募捐,“会公示去向”,称打工挣钱后会全部归还。3 日晚,她又发文称,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,总共收到 2.56 万元。

  江歌母亲江秋莲 1 月 3 日在微博发文称,刘鑫屡次因违规被微博禁言,目前又再次注册新账户,并持续在网络发布歪曲事实的文章,还对法院判决的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,申请管理员关闭刘鑫账号。

  目前,刘鑫的微博账号个人页面显示,“因违反社区公约,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。”

  1 月 2 日晚间,刘鑫在微博发文表示自己正经历着网暴,一度想自杀。希望给自己时间和空间去凑齐赔偿款。

  对于近 70 万赔偿款,她称“如果有人愿意帮我,我叩谢你们,我会一笔笔记下,大恩大德,希望有机会报答。”

  但在 3 日 15 时许,这段文字改成了“该我自己承担的我一定承担。我有手有脚,我不怕吃苦,什么脏活累活都可以干。这些资助,我会公示去向,我挣钱以后,会一笔一笔全部还回去”。

  刘鑫于 3 日下午 14 时许再次转发这篇文章,并强调“请给我介绍工作”“这些资助会公示去向,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”。

  3 日晚,刘鑫发文称,这篇文章打赏已经被关闭,总共收到 2.56 万元。

  2022 年 1 月 10 日,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江秋莲与刘暖曦 ( 曾用名:刘鑫 ) 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:刘暖曦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 496000 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0 元。刘暖曦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至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,请求撤销一审判决,将案件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江秋莲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
  2022 年 12 月 30 日,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二审案件受理费 10760 元 ( 人民币,下同 ) 由上诉人刘暖曦负担。